业务范围 |
根据环境环保部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迁建项目都必须去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咨询,当地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做出批复,批复中会要求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审批流程
应急预案适用于国务院规定的特别重大(Ⅰ级)及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区、县环保局无力有效应对、请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特别援助的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其中核与辐射污染事件。具体包括: 2.1 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件; 2.2 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2.3 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2.4 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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